从有电子游戏至今,作弊似乎就没有停止过。单机游戏时代的密籍、金手指、修改器;网络游戏时代的外挂、私服,这些都是玩家获得便利甚至是谋取暴利的工具。姑且不谈单机游戏,只看现今的网络游戏,想要找到一个没有被外挂侵袭过的网络游戏似乎也是一件艰难的事情。
因为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外挂一经发布就会迅速蔓延开。假如所有玩家都有足够的免疫力,能自觉抵制外挂,那么外挂也就无容身之处了。可是总是有一些人甚至许多人贪图私欲,想升级又怕辛苦,想要有好的装备又不愿付出努力,于是外挂便有了存活的空间。
而外挂的存在不仅仅是破坏了游戏的平衡,影响了游戏的公平性,还使得广大合法玩家蒙受了损失。并且由外挂而衍生的盗号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目前网络游戏已经有趋势和脚步,并在逐渐发展和完善其产业化。而如毒瘤般存在的外挂、私服问题却一直环绕其左右,阻碍着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成长。
自2003年始,国家相关部门便就私服和外挂问题发表和颁布了若干通知,以期解决问题。然而这些过往的通知中仅说明私服和外挂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指出“私服”、“外挂”违法行为属于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应予以严厉打击。
可是由于外挂是一个同时涉及技术和法理的问题,便出现了诸如“什么是外挂”,“外挂是否都侵权”,“侵犯了什么权”,“外挂是否都了侵犯技术保护措施”,“司法实践中判定属于违法外挂的标准是什么”,“惩治外挂的法理基础是什么”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答案的状况。进而导致之前的将外挂和私服两种违法行为统一在一起进行的模糊定义,不能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发挥指导作用。
追溯起来,外挂最早是出现在文字类的MUD游戏中,其早先的目的只是把复杂的指令简单化,以便利游戏玩家的操作。从技术上说外挂本质上是一个程序,该程序能够在电脑的运行中,通过某种事件触发而得以挂接到另外一个程序的空间里(常用的触发事件有键盘触发,鼠标触发,消息触发等),而挂接的目的通常是改变被挂接程序的运行方式。
任何作弊工具,包括外挂的使用皆是人性所致。作为有私欲的人来说,能够“比别人更快度的达到结果或许比道德更为重要”,而拥有这样心态的人不在少数。因此外挂的出现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市场需求的因素,但是如果把外挂与毒品放到一起,我们就会明白,这种市场需求是畸形的需求。
而作为一款大型公会类网络游戏,《R2》最大的亮点就是其公会和城战系统,由此各种规模的PK才是整个游戏的重点。玩家时刻都要提防是不是有其他玩家的骚扰,或者组织队伍改变游戏内的控制权。
由于《R2》是以公会战争PK为卖点的游戏,因此对外挂的态度上一直保持严惩不贷的态度,而如何杜绝或遏制外挂行为,也是《R2》这款游戏所面临的最巨大的挑战。毕竟一款以人为主的竞争游戏,一旦出现失衡的游戏外挂,将会对这款游戏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外挂问题的解决,或者说部分解决,需要游戏开发公司、运营公司,以及所有玩家的共同努力。而联众对于网络游戏的监督运营一直都保持着严格的态度,在其代理的网络游戏《R2》中,联众对于尝试在游戏中使用变速齿轮等常规外挂的用户都给予了严格的打击。当每一个使用过外挂的用户都会得到封号等处罚的时候,即使再强大的外挂也不可能存在使用市场。
《R2》严格打击外挂的原因除了对游戏运营质量的要求以外,还和上面提到的《R2》的游戏特色有关。因为《R2》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练级游戏,在游戏中玩家随时都可能参与PK活动,并可能掉落高级装备,这就对游戏公平性的要求非常高。一旦在游戏中使用外挂,对于其他玩家来说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打击外挂是《R2》顺利运行的保证之一。